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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一个月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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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3 · 2113人看过
导读: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低保一个月有多少钱

一、低保一个月有多少钱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注意: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低保一个月多少钱

我国对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该地区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必备消费品——包括衣着、食品、住房等——的费用来决定的同时,也会适度地考虑到水电费、燃煤(天然气)费用和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费用这些因素,以确保所有公民都能够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利。

在具有管辖权的直辖市及设立了市区的城市之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市政府社会事务部门协同财政、统计、价格调控等部门共同拟定,提出最终方案并经过该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之后,向全社会公开宣示并且正式实行。

而在县级市地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由县级市人民政府的社会事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拟定,提出最终方案后经过本级人民政府的审批,并上报给上级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然后才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开始实施。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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