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公司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诉讼中共同财产的划分问题,当涉及到如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及尚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拆分时,若双方无法达成分割协议或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分配存在困难,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照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对于已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出资额的分割,而另外一方并非该公司的股东,则应依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一)若是夫妻双方能达成共识,决定将出资额的部分或是全部转让予该股东的配偶,且得到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许可,以及所有股东都明确表明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时,该股东的配偶便可被允许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
(二)倘若在此基础上,夫妻双方经过商量后议定出资额的转让份额与转让价格等相关事宜,而其余股东的半数以上成员对此持有异议,但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置该出资额,那么在这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因转让出资所获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而对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成员反对出资额转让且也不愿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情况,我们将视之为他们被视为已经同意转让,因此该股东的配偶便可被允许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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