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若代替签署的劳动合同已然获得了劳动者自身的明确同意,不仅如此,劳动者实际接受且同意了劳动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一代替签署的劳动合同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然而,如果在未得到劳动者的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即便双方当事人都严格遵守并执行了由替代签署产生的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和义务,这依然不能被认定为真正合法有效的文件。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他人代签的投资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代签名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若为劳动者授权委托他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则在法律上被视为有效协议。
劳动者只需出具一份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或以视频方式进行委托,便可让他人代表自己签订劳动合同。
反之,如果劳动者并未授权他人代其签字,但在他人代签之后并未表示异议,甚至默许该行为的存在,则该代签的劳动合同依法仍将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那种既无授权委托书支持又进行代签的合同,因其缺少法律依据而无法生效。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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