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关于工伤鉴定标准的详尽规定阐述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乃是判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身体健康原因所导致的劳动功能受限程度以及生活自理能力受损情况,共分为十个等级,最严重者为一级,而危害最小的则为十级。
同时,生活自理障碍也被划分为三个等级:
即生活完全无法自我料理、生活大部分无法自我料理以及生活部分无法自我料理的状态。
而对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制定,归属于由国务院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工伤鉴定标准的详尽规定阐述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乃是判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身体健康原因所导致的劳动功能受限程度以及生活自理能力受损情况,共分为十个等级,最严重者为一级,而危害最小的则为十级。
同时,生活自理障碍也被划分为三个等级:
即生活完全无法自我料理、生活大部分无法自我料理以及生活部分无法自我料理的状态。
而对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制定,归属于由国务院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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