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产品的销售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确定销售商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若销售商不知道其销售的是商标侵权产品,并且该产品来源合法,同时销售商在事后说明提供者,根据该法条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由于其情节不同、主观态度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或制裁。
也就是销售商在不知道、合法取得且能够说明提供者的情况下,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标侵权产品的销售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确认销售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即为,倘若销售商并不明知其所售卖的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产品,并且该产品有正规的进出渠道,再加上销售商在其后作出详尽的说明介绍给权利人,才能依据此法条而免于赔偿之责。
也就是说,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已然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然而因其情节轻重以及主观态度各异可采取不同程度的处理或者制裁措施。
进一步讲,当销售商对事件毫不知情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相关产品并能给出详细的提供方信息时,便可避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