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满二年,能否申请离婚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居达两年便可申请离婚。
在保障权益的同时,您还需要了解两种合法的离婚途径——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
如果您与配偶两位都愿意结束这段婚姻,并且已经就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两位可以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完成离婚手续。
然而,若仅单方向求离婚,则需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当地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如果夫妻之间因情感不和导致的分居长达两年以上,并且经过法院的审理确实符合离婚条件的,那么法院会判决准许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法院裁决未准许离婚之后,另一方当事人又继续分居达一年后,此时若是其中任意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只要满足上述条件,通常情况下都会被法院判决批准离婚。
为了有效证实双方的分居状态,以下是一些常见且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提示:
首先,您可以提供给法院一方当事人在外居住所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其次,夫妇两人可以签署一份关于分居的书面协议,这须是书面形式的,而非口头协议,同时需要对方作出明确认可;
此外,书信、电子邮件等通讯往来也是证明双方感情不和且存在分居事实的关键证据。
最后,证人和证言同样可以作为有效证据,类似于相互熟识的朋友或者亲戚等,可是由于证人通常与他们所做证词的一方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单一证人的证言可能难以赢得法院的信任与采纳。
因此,您在提交这些证据时,还应配合其他充分确凿的材料来证明分居的实际状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满二年后是否就是自动离婚
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并非仅仅由分居时间达到两年便可自动实现的。
在此方面,我国离婚的途径主要分为协商和平解方式以及强制性诉讼手段两大类,然而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婚姻双方都必须具有自愿、主动向外界传达离婚意愿的明确表达。
关于协商和平解,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至于强制性诉讼手段,则需要提交正式的起诉状至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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