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假冒专利罪要有哪些要件
所谓假冒专利罪,即是指违反有关专利法规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已经依法取得专利许可证的商标或专利,并以此进行不法盈利活动,从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与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一种犯罪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的客体要素较为复杂,不仅侵犯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从事正常工作的秩序,同时也是对个人或团体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侵害;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在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的特定时期内,恶意伪造他人或单位已经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交并通过审查程序得到审批的专利证书,且这种行为的情节相当严重。
再者,本罪的行为主体通常为国内所有符合民事责任年龄且能够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当然,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则将对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法律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就本罪的主观态度而言,行为人必须存在故意心态,即明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为是在假冒他人专利、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却仍坚持为之。
对于那些因疏忽大意导致的行为,则无法构成法定意义上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构成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
在我国刑法中,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其中,对于情节恶劣者,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同时处以罚金或单独处罚。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如涉及到单位犯罪问题,该单位应当接受罚金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将依据法律法规分别承受惩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相关专利法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已获批准的专利技术进行非法营利活动,从而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以及对知识产权领域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该罪行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客体层面,它不仅直接侵犯了专利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同时也侵害了个人的知识产权权益;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伪造经过合法审批的专利证书等严重违法行为;再次,当行为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涉及到单位时,除了对单位处以相应的罚款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最后,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而非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的过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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