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儿子抚养权归哪方
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要从切实有利于子女心理健康以及权益保障的角度出发,以父母双方提供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为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具体情境中的各种因素来做出判断。
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
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则可能由父亲承担抚养责任:
(1)母亲患有长期难治愈且会对子女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感染病或其他重症;
(2)父母对于子女抚养责任的承担存在争议,且父亲坚持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3)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子女确实难以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此外,若父母双方就子女随父生活达成共识,且这种决定不会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法律也将予以认可。
对于年满两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都有权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但在法律上,仍然遵循公正原则,优先考虑一方提出的抚养请求。
达到这种条件者包括:
(1)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者其他生育能力受损的行为;
(2)孩子跟随某一方生活的时间较长,若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心理健康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无其他兄弟姐妹,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
(4)子女跟随某一方生活,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发育,但另一方却患有长期难以根治的感染病或其他重症,或者存在其他危害子女身心健康的因素。
如果孩子年龄在8岁及以上,并存在关于其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争议,那么就需要极端重视这个孩子的个人意愿。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得到最大化的维护。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这样既能兼顾到父母双方的需求,又能保障孩子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儿子患病抚养费是否能增加
在离婚之后,如若子女遭遇疾病困扰,抚育费用通常会有所提升,且这一举措往往需要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方能施行;
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便只能交由法庭进行裁决了。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孩子由于疾病或学业原因,实际所需的开支已经超出了原先约定金额时,子女有权采取协议或提交诉讼等方法,申请让具有经济实力的父亲或母亲提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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