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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去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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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2 · 1979人看过
导读:离婚房产证除名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件、公证或法院文书、原房产权证明等文件至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首先在预检窗口报备并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审核后指引至相应窗口。流程包括身份验证、文件审查,确认无误后进行产权变更,成功后将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祝办证顺利。
离婚房子去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一、离婚房子去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关于离婚房产除名事宜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您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离婚证件,以及经过公证确认的《离婚协议》(如有)或由法院出具的《仲裁判决书》等涉及到房产分配事宜的文书的正本与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提供原来房屋所有权或者抵押权方面的重要文件,比如原来办理按揭贷款时的相关手续等。所有上述文件准备齐全之后,请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相应的过户申请手续。

在抵达当地交易大厅后,我们建议您直接前往预检窗口进行信息报备,告知工作人员此次前来所为何事,同时将所有已经准备好的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填写和提交。之后,工作人员将会仔细审查您所递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且无误,并且在此基础上为您指派下一步应该前往哪个具体窗口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您需要进行房产证除名的业务,整个过程通常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首先,验核个人身份信息;接下来对所需文件进行审查和验证,待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您就可以前往具体办理窗口开始更名为新产权登记证书的流程了。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所有过程都能顺利进行,那么您的房产证去名需求将得以满足,新的产权登记证书也将会及时地发放给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离婚房子去名字手续

关于离婚房产证除名事宜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您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离婚证件,以及经过公证确认的《离婚协议》(如有)或由法院出具的《仲裁判决书》等涉及到房产分配事宜的文书的正本与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提供原来房屋所有权或者抵押权方面的重要文件,比如原来办理按揭贷款时的相关手续等。所有上述文件准备齐全之后,请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相应的过户申请手续。

在抵达当地交易大厅后,我们建议您直接前往预检窗口进行信息报备,告知工作人员此次前来所为何事,同时将所有已经准备好的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填写和提交。之后,工作人员将会仔细审查您所递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且无误,并且在此基础上为您指派下一步应该前往哪个具体窗口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您需要进行房产证除名的业务,整个过程通常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首先,验核个人身份信息;接下来对所需文件进行审查和验证,待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您就可以前往具体办理窗口开始更名为新产权登记证书的流程了。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所有过程都能顺利进行,那么恭喜您!您的房产证去名需求将得以满足,新的产权登记证书也将会及时地发放给您。祝您办证成功,生活愉快!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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