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何时能申请孩子抚养权变更
无论离婚多长时间都可以申请抚养权的变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夫妻俩离婚之后的任意时间段内,如果某一方或双方的实际状况或者抚养能力出现了较为显著的变化,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申请。
抚养权变更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是通过协商方式来进行变更,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进行充分沟通和商议,倘若达成共识的话,那胜利的一方就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其次便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进行变更。
在此过程中,若有一方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他们有权向上诉法院提交申诉状。
法院将依据调查所得的证据材料以及法规条款等内容作出最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何时可以要回抚养权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当事人完全有权利随时申请恢复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的任何阶段,无论是双方哪一方的经济状况或者是抚养孩子的能力出现了重大的变动,都有权对此提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请求。
实现改变抚养权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首先,双方应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共识并根据协议内容来变更抚养权;
其次,若未能就养育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争夺监护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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