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诈骗如何追缴骗款
刑事诈骗追缴如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二、刑事诈骗如何追缴骗款?
关于刑事诈骗的涉案财物追缴事宜,以下是具体流程规定:
首先,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下落不明,且警方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公告长达一年之久仍无下落,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离世,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犯罪现场的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产应依法予以追缴。
在这种情形下,检察院有权向法院提交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此项申请需具备充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该请求,同时需详细列出各类资产的类别、数量及其所处位置、查封情况以及冻结情况等信息。
在此基础上,法院有权利在必要时对申请没收的财物进行审查查封、扣押和冻结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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