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精神病丈夫可否离婚
在实践中,倘若配偶一方患上了精神疾病,另一方有权依法向法庭提起离婚之诉。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婚姻关系的解除是由当事人自愿自主决定的,即夫妻双方均享有主动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权利。
然而,若因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导致其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他们便无法通过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程序来实现这一目的,而必须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诉讼离婚。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文,对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进行深入评估和判断,以确定是否应准许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主要依据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挽回,以及经过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
如若法院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确已无法修复,调解工作也宣告失败,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准予离婚的裁决。以上便是关于离婚法律问题的基本规定,如您对此类问题有所疑问或者希望得到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妻子精神病离婚可以返还彩礼吗
关于女方患有精神疾病同其婚姻结束以及返还彩礼之间并无明确关联性。
在通常情况之下,离婚后并无需返还彩礼。
然而,在两种特定情况下,离婚之后则应考虑进行彩礼的返还行为。
首先,若男女双方虽已取得结婚证书,但实际上未曾共同生活,男方有权在离婚之时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
其次,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自身生活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之际也可提出返还彩礼的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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