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观专利有效期多少年
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期为十年,在此期间内,只有按时缴纳相应的年度维护费用,才能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得以持续维持。所谓专利权期限,即是指专利权依法设定的最终终止生效日期。自专利权被授予并且公告之日起,除非有特殊原因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否则该专利权将一直持续至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二、外观专利有法律效力期多久,有没有法律依据
外观设计专利所享有的保护期限长达十五年之久,此期限自专利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权利期限设定为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期限为十年;
而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期限则确定为十五年,这三种类型的专利权利期限均从其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并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又满三年之后,若该发明专利仍未被授予专利权,那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依据专利权人的请求,对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需排除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合理延迟情况。
为了弥补新药上市审评审批所需耗费的时间,对于在我国境内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会依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
补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的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得超过十四年。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
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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