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六个月会送监狱吗
会的,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监狱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判刑六个月有案底吗
涉及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定有罪,即会留下犯罪记录,此种记录将会伴其终身而无法消除。
然而,对于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者,其有关犯罪档案应予封存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确实如此,有期徒刑乃是刑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手段,依法限制特定犯罪之人的人身自由,将他们拘禁在特定的场所之内,以达到惩戒与改造的目的。根据相关规定,被判定有罪且需接受有期徒刑制裁的犯罪者,在正式交付监狱进行服刑之前,若剩余刑期尚不足三个月,则可以由专门负责监管的看守所代为执行。而对于有期徒刑的具体期限,通常情况下,其长度应在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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