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案件能否撤诉
不可以。
法律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
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案件可以再审吗
针对判定婚姻关系无效这一方面的诉讼请求,是无法申请再审的。在法院对宣告婚姻无效案件进行审判处理时,一旦对于婚姻效力做出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权对此提出上诉。
然而,如果此案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未成年人抚养等问题,那么法院则有可能进行调解工作。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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