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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房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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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1 · 1186人看过
导读: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一方婚前买的房产,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房产属于购买房产的配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精神病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精神病离婚房产怎么分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男女一方婚前买的房产,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房产属于购买房产的配偶。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进行离婚处理之时,当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书面婚内财产协议,则应严格按照该协议内容进行执行。一方归其个人所得的特定财产,自应属其本人所有。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应参照等比例分配原则予以处置,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也并无硬性要求必须实行均等分割,对此产生争执的,人民法院应依据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裁决。

值得尊敬的是,在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中,确实存在关于少分财产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已明确指出:“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若出现藏匿、转移、变卖、损害夫妻共有财产或者虚构债权等行为的一方,可据此由裁判机关判定适当减少或完全分配给对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分析判断。假设男方或女方在婚前单独购置的房产,在此种情况下,双方若未曾就个人婚前财产划为夫妻共同所有达成任何共识协议的话,则该婚前财产应被视为个人财产,其所购得的房产自然也归属到购买者本人名下。然而,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均可通过协商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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