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上的企业征收
1、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就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据了解,拆迁房在拆迁的时候,认定他们凭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不予补偿的,许多地区都是有这样的情况。
2、土地上一般附着两种权利,一所有权;二使用权。所有权的性质跟归属只有两种,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另一个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集体土地上的商业用房使用期限有多久
1、根据现行法规,商业用土地的法定最长期限为40年,而综合用途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则规定为50年。
2、在计算土地使用期限时,我们将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日期作为起点,这可能导致实际使用寿命低于40年,这种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需要强调的是,40年的期限仅仅适用于土地本身,与建筑物无关。也就是说,建筑物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
4、当住宅性质土地的使用权届满后,将会自动延续其使用权。然而,虽然并没有明确规定商业用地上是否也遵循类似流程进行自动续期,但我们预计在交纳了适量土地出让金后,亦可顺利完成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要求,企业若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根据所掌握的信息,部分地区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对于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者并未实施补偿,此类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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