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转让的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1、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
2、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
《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在将著作权授予他人之后,原著作权所有者依然可以享有该权益。这是由于作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是受法律所保障而不能被转让或销售的,换句话说,无论著作权人是否仍然在世,他们都有权永久地享受其著作中所包含的出版权、署名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等重要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这些人身权利包括了决定某部作品是否应当公开发行或者何时公开发行的发表权,以及选择公开披露何人为该作品的创作者及其创作方式的署名权;
另外还有确保他人不可擅自更改预定作品内容甚至禁止歪曲篡改作品的权利——这种对作品完整性的维护也是受到尊重的人权之一。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关于著作权转让的形式,如若受让方仅有使用权却无法自主授权他人使用该作品,或者不能自由转让自身享有的相关权益,那么此类权能不全的转让行为实际上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更接近于作品的许可使用性质。首先,对于著作权益中的各项财产权,均可根据实际需求单独进行转让处理;其次,著作权的转让亦可按照地域范围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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