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怎样才能成立合同纠纷案件
众所周知,欠条一般代表着当事人间针对债务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合约。
若欠条内容确定无疑并且与现行法相符合,便有资格成为合同纠纷案的关键证据。
依据我国民法典,一经依法签订,司法效力将无可置疑地赋予其各方利益相关者。
至于我国民法典的第四百六十四条,则对“合同”这一定义进行了详尽阐释——即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以及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因此,只要欠条内容明确无误地阐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又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便可被视为一份有效的合同,并在法律层面上产生约束力。
倘若其中一方未能遵守欠条中的约定,另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对方履行相应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欠条怎样才算无效
若所立之欠条涉及到对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抑或是对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背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此类欠条将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如若该欠条系行为主体与相对方恶意勾结,以牺牲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而缔结的产物,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的明文规定,此种情况下的欠条亦可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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