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给朋友不还拉黑怎么办
若您遭遇朋友借债不予偿还并在社交平台上予以拉黑的情况,您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全力实施强制执行力。
首先,您需准备充足的证据,包括借贷合同、账目往来凭证等,来证实您与这位朋友之间确实存在债务关系以及债务数额。
接下来,您可向法庭提交书面诉状,请求法庭判决该位欠款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归还所欠款项。
一旦法庭做出有利于您的判决,且此项判决已具备法律约束力,然而欠款人仍拒绝履行还款责任时,您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会采取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欠款人的银行账户、拍卖其名下资产等,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钱给朋友不还不承认怎么办
若您在提供借款予友人后,友人未能如约归还欠款,建议您首先查阅当时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或借据,以了解有关借款金额、还款期限以及利息等具体内容。若是拥有上述文件,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以及第六百七十五条的法律规定,您便有权依据这些条款的规定,对这位朋友提出要求,即按照约定的期限将借款归还给您并同时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若双方未曾签署书面协议,然而却有其他有效证据能够证实借款的实际发生,例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等,同样可以借助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倘若这位友人坚持否认借款发生过,您可搜集关于这笔借款的全部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等,以此来证明借款确实存在。只要证据充足,您就可以依法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定该友人应立即归还借款并相应地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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