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二百六十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述,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必须包含盗取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数额较大者,以及多次盗窃、入户行窃、携带致命武器进行盗窃、在他人住所中实施扒窃等特定情况。
具体而言,随着盗窃行为的恶劣程度不同,相关法律也相应地规定相应的刑事惩罚措施,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并处或单独罚金;
若犯罪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重大恶劣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而对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者,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可能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二百万判多少年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凡盗窃财产价值达两百万人民币者,均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之情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之惩戒。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并结合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行为且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情况下,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犯罪从本质上讲是指个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且在涉案金额或有相关特定加重情节(例如连续作案、持凶器行窃等)时适用较重的刑事处罚。对于所犯案件的具体情况,刑罚的量刑范围将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会相应判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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