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书如何上交法院
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必须通过负责该案审理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上去。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存在着能够获得取保候审待遇的种种条件,诸如可能面临的刑期较为轻微、本人怀有残疾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状况,亦或是已经被关押了相当长的时间而刑期还未满等等,这样便有权提出申请以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在撰写这份申请书时,务必要详尽地阐述申请的理由以及所采取的保证措施,同时由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亲自签字或者加盖印章,并且要附带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佐证。
当法院收到这份申请书之后,会依据法律程序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书个人可以提交吗
犯罪嫌疑人均有权自行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只要其符合相关的取保候审条件,便可获得批准并进入取保候审阶段。对那些被判定应予逮捕的罪犯,若经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亦或是罪行相对轻微者,均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在案情条件符合特定情形时,诸如服役期限可能相对较短、身心方面存在残障或者重疾病症、已经被长久拘禁然而服役期限尚未届满等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利向负责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递交书面形式的取保候审申请。在撰写此类申请书时,必须详尽阐述申请理由、担保措施,同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并由申请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士签字或加盖公章。法院将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严格审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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