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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三个月吗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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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8 · 1444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拘留人员提请逮捕的审查期限通常为三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人,如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须在接获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在获得检察院批准延长的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合法期限为三十日加上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总计六十日。
刑事拘留有三个月吗怎么算

一、刑事拘留有三个月吗怎么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如需对被采取拘留措施的人员实施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若遇特殊情形,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延长至四日。

若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则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在特定条件下并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的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达三十日再加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即总共六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有两个月吗

在中国境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拘留者羁押的最短期限为三个自然日,而最长的羁押期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在这期间,公安机关会依法将案件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捕,而检察机关也必须在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便可继续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其调查期限通常为两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他们的审查批捕时间可能会被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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