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提前一个月,是否可以提出辞职
未按照事先商定的一个月期限提交辞呈的行为,不能成为企业扣除员工薪资的理由。
无论是因为何种紧急原因需要立即终止工作关系的员工,其在正常出勤期间所应获得的薪酬待遇,企业均有支付的义务,不能执行诸如“自动离职则无须支付工资”或是“对于紧急辞工者,将扣减其薪水的相应比例”这类的协议。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在提前一段合理期限内解除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
在此过程中,若因劳动者未遵守上述规则而选择提前结束劳动合作关系的情况下,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该劳动者需要对此类损失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会怎么样
倘若离职未经提前一个月告知,这将被视为该劳动者未能恪守提前通知的职责直接离岗,这会使目前的企业在短时间内难以找到替换的员工,甚至有可能因为这名员工的突然离去致使公司的重大项目无法顺利进行,从而产生了外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地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尽管公司无权扣留不辞而别的员工的薪资,但是可以临时地暂缓发放,直至选择回来提交离职手续的那一刻。若员工未能按时提交离职手续,那么这段期间的薪资就可以持续地停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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