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自己银行卡借给别人用,需要担当什么法律责任,要坐牢吗
出借银行卡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如果对方把借的银行卡用于其他犯罪活动,那么出借人很有可能会成为共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把自己银行卡给别人洗黑钱判多久
涉及将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洗钱案件的刑罚期限需依据诸多因素予以确定,具体情形如下所述: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将银行卡交于他人用于洗钱的行为被视为具有犯罪性质,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处以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2.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刑期将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仍须处以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关于洗钱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具体可以细分为如下几个方面:1.该罪名侵犯的客体纷繁复杂,涵盖了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以及国家对于金融管理和外汇管理的各类法规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等途径为各类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活动的收益进行洗钱操作;3.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具备相应资格法人,甚至单位也可成为洗钱罪的攻击对象。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向他人出借银行账户属于一种非法行为,很有可能触及到刑法所规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若对方将借得的银行账户用于从事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那么作为出借方的您,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者,从而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处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