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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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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7 · 5962人看过
导读:公积金除购房外,还可用于自住房的建筑、重建及大规模维修等贷款。申请人需满足:XX市户籍或合法居住证明,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12个月,购买、建造、重建、大修自住普通住宅并完成手续,有稳定收入、良好信誉和偿还能力,同意采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并遵守还款期限和其他相关规定。
不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一、不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当然可以,除了用于购房之外,公积金同样适用于自住住房的建筑、重建以及大规模维修等方面的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必须是持有XX市长期户籍或拥有合法居住证明的居民;

2、需连续且足额地缴纳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之久,或者在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之后,还需继续保持缴纳公积金长达12个月以上;

3、需要在本市范围之内购买、建造、重建、大修自住性质的普通住宅(不包括商住两用型房屋),并且已完成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并且已经支付了符合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申请人必须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个人信誉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经济实力;

5、申请人必须同意采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来提供担保

6、申请人必须同意按照本办法以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还款期限,按时履行还款责任;

7、此外,申请人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积金中心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不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若未购买房屋,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业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必须已经加入了住房公积金体系并持有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明文件。

此外,作为夫妻共同申请者,二人均需确保没有尚未偿还完毕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性的贴息贷款存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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