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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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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5 · 1776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包括: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在房屋交易中获取他人财产;2.涉案金额较大;3.实施多种欺骗行为,如虚构信息、使用虚假文件等。若有人在这些条件下骗取巨额资金,则可能构成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罪,具体刑罚将依据涉案金额和行为严重程度而定。
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以非法获取对方财产权利作为其根本目的,在进行房屋买卖协议签署及履约过程中,采取欺骗策略以获取他人财产;2.涉及金额标准较大:诈骗相关财产所得达到一定规模成为该犯罪成立前提条件之一;3.具体所涉情况多样:其中涵盖的但不仅限于编造虚构公司或使用他人名义签立购销协议、用伪造、篡改、失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所有权证明作抵押担保、在无实质履行能力情况下诱导对方跟进签订和履行合同、取得财产后潜逃等行为,以及施行其他种种欺骗手段获取财务等情形所在。若有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真相等手法,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资金且达到数量较大的门槛,那么他将可能被视为触犯了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罪。即将面临的具体刑事惩罚,需根据所骗款项的数量、行为情节的严重性等多重因素做出合理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判定

关于合约纷争情形之处理,当事人可采取如下措施向专业律师寻求援助与建议:

首先,协商处理法。协商及和解模式是以争议各方依据合约所规定的违约责任以及各自实际状况为基础,自行协商解决争议而无需通过司法程序的方式实现的。

其次,调解处理法。调解往往是在各方相互理解并愿意妥协的原则下展开的。

再者,仲裁处理法。若当事人不希望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或者协商与调解均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根据先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诉讼处理法。倘若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拒绝接受仲裁,那么仲裁这一方式便无法实施,此时只能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因此,诉讼乃是解决合约纷争的终极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以非法获取对方财产权利作为其根本目的,在进行房屋买卖协议签署及履约过程中,采取欺骗策略以获取他人财产;2.涉及金额标准较大:诈骗相关财产所得达到一定规模成为该犯罪成立前提条件之一;3.具体所涉情况多样:其中涵盖的但不仅限于编造虚构公司或使用他人名义签立购销协议、用伪造、篡改、失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所有权证明作抵押担保、在无实质履行能力情况下诱导对方跟进签订和履行合同、取得财产后潜逃等行为,以及施行其他种种欺骗手段获取财务等情形所在。若有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真相等手法,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资金且达到数量较大的门槛,那么他将可能被视为触犯了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罪。即将面临的具体刑事惩罚,需根据所骗款项的数量、行为情节的严重性等多重因素做出合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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