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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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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4 · 1715人看过
导读: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哪些规定

一、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优先承租权有哪些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哪些规定

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际,承租人如仍对租赁物持续行使其使用权权益,而出租人并未对此表示出任何反对意见,则原来的租赁合同依然保持其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此时的租赁期限已经被视为非固定之期。

相应地,若在租赁期限到达后,房屋的承租方继续享有同等条件下可能续租的优先权,这正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此类情形中房屋承租人所享有优先权的明确表述与制度化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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