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维权的各种时效分别是多少年
涉及劳动权益保护的诸多时效条款,我们特此为您详细列举如下:
首先是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如若您希望发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理应在知晓或者应该知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之时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应的仲裁申请。
其次,如果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结果感到不满并希望诉诸法律,那么在此情形下,您需要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之日起半个月以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还有,如果您希望就某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您有权利在得知相关信息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而对于行政复议的决定存在异议且希望寻求进一步救济的话,你能依法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半个月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时效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二、劳动维权的各种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劳动维权所涉及的各项时限规定如下:
首先,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而言,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当事人确切得知或应有概括性的认识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并且必须在60日内向属于管辖权范围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申请;
其次,如果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做出的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认同,同时又准备提起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权益的话,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刻开始计算时间,并须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至于申请行政复议方面,则应从当事人知晓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之日算起,并在此后的60日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复议请求;
倘若对行政复议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仍然感到不满或者无法接受,那么就需要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上述过程同样要在15日内完成。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涉及劳动权益保护的诸多时效条款,我们特此为您详细列举如下:
首先是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如若您希望发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理应在知晓或者应该知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之时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应的仲裁申请。
其次,如果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结果感到不满并希望诉诸法律,那么在此情形下,您需要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之日起半个月以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还有,如果您希望就某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您有权利在得知相关信息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而对于行政复议的决定存在异议且希望寻求进一步救济的话,你能依法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半个月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时效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