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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事假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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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4 · 2289人看过
导读: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
企业职工事假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企业职工事假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企业职工事假病假规定

关于本公司企业员工的事假与病假相关规则条款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申请事假的劳动者,本公司享有不支付其劳作当日薪资的权限,但严禁对员工正常劳动收入进行任意克扣。

其次,对于申请病假的劳动者,若能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住院以及诊断证明,则每月可领取的病假工资本身应保持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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