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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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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3 · 1903人看过
导读:夫妻婚后所得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及非特定家庭成员的继承或赠与财产,均视为共有。若夫妻约定独立财产权,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知情时,按个人财产清偿债务;不知情时,仍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缔结婚姻关系后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奖金所得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经济收益、知识产权所创造的经济利益、由继承或者接收赠与而来的不属于特定某位家庭成员的财产,都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同时,如果夫妻之间通过约定明确表示各自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这将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需要偿还债务的情景下,若债权方知晓该约定,则应依照个体财产进行债务清偿;但若债务方并不了解有关财产约定的情况,依旧需要联合其余方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特有财产

以下几种情况可被视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1)在婚姻缔结之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

(2)由于结婚后一方身体遭受意外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及残疾人生活补贴金等相关款项;

(3)当订立遗嘱或者签订赠与合同时明确表明仅属于夫或妻单方面所有的财产;

(4)专用于日常生活中的特定物品,如衣物、首饰等;

以及(5)除以上所列之外,经法官认定应视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缔结婚姻关系后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奖金所得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经济收益、知识产权所创造的经济利益、由继承或者接收赠与而来的不属于特定某位家庭成员的财产,都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同时,如果夫妻之间通过约定明确表示各自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这将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需要偿还债务的情景下,若债权方知晓该约定,则应依照个体财产进行债务清偿;但若债务方并不了解有关财产约定的情况,依旧需要联合其余方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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