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到别人车保险公司不理赔怎样处理
在涉及交通意外事件的过程中,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应首先进行及时的报告,通常建议在事发后的48小时内务必联系保险公司。为确保保险公司能够迅速接收到相关信息,建议在事故发生之时立即拨打电话进行通知,以便保险公司安排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展开细致勘察工作。待事故责任确定书出具之后,便可依据明确结果进行保险定损、核准赔偿金额及最终款项支付等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撞到别人车了逃逸的后果有什么
在逃逸事件中,当事人需负全责且情节尚未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施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若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则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制裁。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未能正确处理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使得交通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如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等均无法准确界定。
这种行为的主要目的通常是逃避和推卸应有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在涉及交通意外事件的过程中,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应首先进行及时的报告,通常建议在事发后的48小时内务必联系保险公司。为确保保险公司能够迅速接收到相关信息,建议在事故发生之时立即拨打电话进行通知,以便保险公司安排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展开细致勘察工作。待事故责任确定书出具之后,便可依据明确结果进行保险定损、核准赔偿金额及最终款项支付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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