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的定金有什么办法可以退
在此,我们需明确一点,若满足以下情形则符合退订金的要求:
1、如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共识导致购房者决定撤销交易,开发商或卖方通常会积极响应,将所收订金全额退还给买家;若开发商或卖方对此不予受理,那购买者便有权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寻求援助。
2、当新房开发商在销售环节出现证件缺失问题,即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购买者在该种情况下完全有权利要求解除相关协议并取回已支付的定金。
3、在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双方对退回订金的条件已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只需对照相关条款,即可按照约定向开发商申请退还订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购房的定金真的不能退吗,法律怎样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购房中的定金并非是无法退还的。
然而,这取决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四条的相关规定,若开发商采取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定金以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但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未能成功签订该合同,则应依据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的原因并非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那么开发商就有义务将定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此,我们需明确一点,若满足以下情形则符合退订金的要求:
1、如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共识导致购房者决定撤销交易,开发商或卖方通常会积极响应,将所收订金全额退还给买家;若开发商或卖方对此不予受理,那购买者便有权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寻求援助。
2、当新房开发商在销售环节出现证件缺失问题,即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购买者在该种情况下完全有权利要求解除相关协议并取回已支付的定金。
3、在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双方对退回订金的条件已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只需对照相关条款,即可按照约定向开发商申请退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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