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什么
具体情形是: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五、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确实,当劳动合同结束时会产生补偿问题,然而具体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到期终止的劳动合同都必须对员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举例而言,如果雇主愿意提供与之前基本相同的劳动条件,并要求员工续签合同,但遭到员工拒绝的话,那么雇主就无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具体情形是: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五、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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