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143条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3条的法律条文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解释:
本条
是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根据本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2.行为人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这里的“食品”,是指通过人体消化系统,被人体消化、吸收,能满足人体生理要求和营养需要的一切物品,既包括一般食物,也包括食物添加剂、调味品、调色素、保鲜剂,还包括油类和饮料等。
二、刑法143条是什么罪
积极履行生产及销售规范,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所规定的安全标准。该类罪责的含义在于,我们需要尊崇并维护国家制定出的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秉持严格谨慎之态度,持续产出及销售那些完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以有效预防可能致人重度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物源头疾病的危险,以及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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