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孩子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离婚了孩子会判给谁
关于离婚子女的归属安排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境而定。
首先,对于年龄在两周岁以内的婴幼儿,一般会将监护权交给母亲;
其次,对于年龄在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当父亲与母亲都有抚养意向时,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若具有随某一方共同生活的强烈意愿,这样的特殊情形都会被视为决定子女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优先考虑因素。
最后,在确保能够更好地维护子女权益的基础之上,父母二人也可以进行协商并达成轮流抚养孩子的共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需要以下材料: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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