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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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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2 · 2808人看过
导读:互碰自赔是指:机动车在发生两车相撞时,双方均有责且双方都有损失,而损失都在二千元之内,无其它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才能到各自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交强险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

一、交强险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

互碰自赔是指:机动车在发生两车相撞时,双方均有责且双方都有损失,而损失都在二千元之内,无其它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才能到各自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强险互碰自赔需要的条件

以下为交强险互撞自赔所必须满足的多项特定条件:

1.两辆或以上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件,并确保所有参与碰撞的各方均已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单;

2.本次碰撞仅仅限制于机动车辆本身的财产损失(包括车内财物及车载货物等),并不涉及到任何形式的人身伤亡以及除机动车辆以外范围的财产损失,同时,参与碰撞的各车辆总体损失金额都应控制在交强险中关于有事实责任参与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内(即额度设定为人民币2,000元整);

3.碰撞事件发生后,需要依据交通警察部门的最终判断或者由事故方参照事发地点关于推行更为快捷交通事故处理规则的相关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双方都应承担的责任,该责任可以是平等责任亦或是主次责任等多种情况;

4.所有相关责任人对以“互撞自赔”方式来处置此次事故信息的设置均表示认同与接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互碰自赔是指:机动车在发生两车相撞时,双方均有责且双方都有损失,而损失都在二千元之内,无其它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才能到各自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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