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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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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1 · 1989人看过
导读: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怎样

一、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怎样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多个债权人诉讼时效的规定

关于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自债权到期日即可启动诉讼程序,而诉讼时效被明确设定为三年,最长期限也不得超过二十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约中明确载明债务

最后履行期限,那么从协议中规定的

最后履行期限的第二天开始,便可视为债权的诉讼时效自此起计算。在此之后,如无其他时效中断的情况发生,则债权人必须于自上述起算日次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或提交仲裁申请,方能确保胜诉,否则如当事人超出法律所规定的时效有效期再提起诉讼,将可能面临失去胜诉权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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