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问题明确答复,对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处理。
2、电动三轮车其性质是属于机动车,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上道路行驶的”一种合法的机动车,而是一种禁止上路行驶的非法拼装或组装的机动车。
3、电动三轮车在其速度、质量、尺寸上均具有机动车的特性,而不能以该产品是否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为由忽视其危险性从而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二、电动三轮车驶离现场怎么判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若电动车驾驶者于此类交通事故发生后留连事发现场,而其行为直接导致了严重事故的发生,致使众多人员重伤乃至死亡,或者给公共及私人财产带来巨额损失,则此名驾驶者将有可能被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性质案件。环顾判决过程中,我们应当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事故发生时的详细情境以及驾驶者应负的事故责任比例,同时也不能忽视逃逸行为对于事故最终结果所产生的影响。倘若驾驶者的行为满足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所有构成要素,并且所引发的后果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那么依据上述法律条款,驾驶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问题明确答复,对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处理。
2、电动三轮车其性质是属于机动车,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上道路行驶的”一种合法的机动车,而是一种禁止上路行驶的非法拼装或组装的机动车。
3、电动三轮车在其速度、质量、尺寸上均具有机动车的特性,而不能以该产品是否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为由忽视其危险性从而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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