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犯罪判刑能减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经济犯罪判刑后债务还用还吗
在执行刑罚之后,被告方仍需负起民事赔偿的义务。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并不相互抵消或替代。通常情况下,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伴随进行民事诉讼,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有原告方自愿放弃赔偿请求时,债务才可能宣告解除。因此,遭到诈骗罪名指控并且判定有罪者,在服完刑期出狱之后,仍需履行还款义务。若被认定为经济诈骗案,被告人的行为以欺骗为手段,以占有受害人财产为目的,并达到特定的数额限制。如债权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当被告人服刑期满重获自由之日,仍然拥有追索赔偿的权利和资格。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看具体情况定。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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