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公积金贷款押合同原件吗

公积金贷款押合同原件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1 · 1568人看过
导读:公积金贷款需要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首付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公积金贷款押合同原件吗

一、公积金贷款押合同原件吗

公积金贷款需要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须前来咨询

为了获得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首先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贷款信息以及咨询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需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以及相关评估事宜

1.借款申请人必须携带必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亲自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初步审核。

2.如有必要,为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其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相关程序要求,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明确告知借款申请人之后应如何办理后续事务。

4.若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staff会为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是其委托人可以据此申领抵押物评估服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公积金贷款需要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网站地图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