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自愿离婚要啥手续
1、男女双方须持各自的离婚申请书,并准备好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及孩子抚养权等相关协议书。
2、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场,由民政助理确认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
3、如双方自愿离婚,须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交由民政办留底。
4、完成以上手续后,由乡民政助理填写好离婚登记处理表后,男女双方签字认可。
5、交纳规定的离婚证办理手续费,乡民政办发放由民政部监制的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
1、夫妻双方如有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效力仅存在于办理离婚手续完备之后,在此之前,协议均视为尚未生效;
2、离婚协议书乃是针对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妇二人间所达成并签署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与探望权利、配偶扶养费用以及子女抚育费用等问题的书面协定。离婚协议书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的前提条件便是夫妻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男女双方须持各自的离婚申请书,并准备好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及孩子抚养权等相关协议书。
2、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场,由民政助理确认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
3、如双方自愿离婚,须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交由民政办留底。
4、完成以上手续后,由乡民政助理填写好离婚登记处理表后,男女双方签字认可。
5、交纳规定的离婚证办理手续费,乡民政办发放由民政部监制的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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