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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人员受贿罪最新标准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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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31 · 1596人看过
导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在公司、企业等组织中任职的个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该罪行的严重性依据受贿金额和谋利程度而定。若受贿额介于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则视为“数额较大”。
非工作人员受贿罪最新标准如何认定

一、非工作人员受贿罪最新标准如何认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其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从业者们。

这些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行为,是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优势,索取他人之财或者非法地收取并占有他人之物,以达到替他人谋求各种利益的目的。

具体而言,他们的行为可以概括如下:首先,依靠他们所在职位的权力;

其次,采取各种手段去获取他人的财物;

最后,为了让他人获得特定的好处,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或者私自处分。

而这种行为的严重程度,则取决于他们所获取的财物数量以及他们为他人谋求的利益大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就应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有哪些

对于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受贿犯罪,其主体限定为公司、企业内部的在职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以及被国有公司、企业派遣至类似性质但并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此类国有公司、企业被称为国有控制、参与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人员,虽然他们的职业属性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范畴,但是,具体哪些岗位可以被视为履行公务职责,这一问题在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派遣至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应被视为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式员工。

然而,该司法解释也未能对“公务”的概念进行清晰的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其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从业者们。

这些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行为,是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优势,索取他人之财或者非法地收取并占有他人之物,以达到替他人谋求各种利益的目的。

具体而言,他们的行为可以概括如下:首先,依靠他们所在职位的权力;

其次,采取各种手段去获取他人的财物;

最后,为了让他人获得特定的好处,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或者私自处分。

而这种行为的严重程度,则取决于他们所获取的财物数量以及他们为他人谋求的利益大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就应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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