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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可否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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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30 · 1450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缺席审理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如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未委托辩护人,法院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这意味着即使被告人缺席,也必须保证有辩护人参与案件。因此,若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间既未出庭也未委托辩护人,法院不能对其进行缺席判决。
刑事拘留可否缺席判决

一、刑事拘留可否缺席判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在实施缺席审理程序时,所有被告人均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若被告人及与其最近亲缘关系者并未自行委托辩护代理人,则人民法院应依法通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相关律师协助其进行辩护。

这充分表明,即便在缺席审判的特定环境中,检方总该确保至少有一名辩护人能够深度参与案件的各个环节。

因此,倘若刑事拘留期间的被告未能亲自出席庭审且亦未委托辩护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法院是无法对其实施缺席判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刑事拘留可保释

在涉及刑事犯罪的领域中,触犯法律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这必须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自适用某项附加刑的惩罚;

其二,在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他们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致引发对社会安全的潜在威胁;

第三,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也需要考虑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在实施缺席审理程序时,所有被告人均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若被告人及与其最近亲缘关系者并未自行委托辩护代理人,则人民法院应依法通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相关律师协助其进行辩护。

这充分表明,即便在缺席审判的特定环境中,检方总该确保至少有一名辩护人能够深度参与案件的各个环节。

因此,倘若刑事拘留期间的被告未能亲自出席庭审且亦未委托辩护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法院是无法对其实施缺席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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