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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证明可以不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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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30 · 1847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证明的签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拘留证,被拘留者应在公安部门要求下签字确认。其他法律文件或证明材料则需依法依规处理。如遇拒绝签名,公安机关应记录并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盖章证实。
刑事拘留证明可以不签吗

一、刑事拘留证明可以不签吗

就刑事拘留证明的签署与否而言,这主要取决于该证明材料的特性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款。

假如涉及到拘留证,被拘留者应遵循公安部门的要求,在其上签下个人名字作为确凿证据

然而若是其他类别像法律文件或是证明材料这类的文件,则需依据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令来详细解读并加以研究。

若被拘留者拒绝签名,公安机关也应有切实的措施将此情况记录在这份证明文档之上,并且这一过程还需要有两位以上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盖章作证以证明确实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二、刑事拘留证书会给家属么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倘若行为人受到刑事拘留的惩处,应该在拘禁措施实行之后的24个小时内及时告知其家属。

其次,在拘留执行后,羁押部门应立刻转移该名罪犯至看守所进行拘役,最迟不得超出24个小时的期限。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阻碍,否则必须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就刑事拘留证明的签署与否而言,这主要取决于该证明材料的特性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款。

假如涉及到拘留证,被拘留者应遵循公安部门的要求,在其上签下个人名字作为确凿证据。

然而若是其他类别像法律文件或是证明材料这类的文件,则需依据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令来详细解读并加以研究。

若被拘留者拒绝签名,公安机关也应有切实的措施将此情况记录在这份证明文档之上,并且这一过程还需要有两位以上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盖章作证以证明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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