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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否会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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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9 · 1983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逾期未缴付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自接受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追加滞纳金,以此强化执行效力。
行政处罚是否会收取滞纳金

一、行政处罚是否会收取滞纳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如未能缴纳罚款,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议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人额外收取滞纳金。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是什么

行政处罚属于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通常由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权,针对违反国家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以剥夺或者限制其某些特定权利及利益为目的而采取的强制性惩罚措施。该类法律制裁旨在维护社会公众善良风俗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方位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团体的合法权益及其正常生活生产运营秩序。行政处罚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经济罚锾(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财产、勒令其暂缓或者永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撤销或者吊销相关行政许可证照例如营业执照等以及人文治安拘留等在内。在设定和执行这些处分行为时,我们始终遵循着公证透明的原则,确保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所产生的实际危害程度是否与其对应,确保量罚适当。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如未能缴纳罚款,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议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人额外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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