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罪的认定与处罚
招摇撞骗罪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侵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依照
《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
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刑事拘留几天
1、这并非仅仅涉及到拘留时间长短的问题;
2、根据法律法规,若涉嫌招摇撞骗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惩处;
然而,倘若情节较为严重,则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大致包括如下几类情形:有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经历的;通过招摇撞骗获取了非法利益且数额较大的;对被害人造成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极为严重后果或造成极其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以及类似犯罪行为。
3、对于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者,必须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从严惩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侵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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