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经济能力能否变更抚养权
没有经济能力即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能送人吗
通过合乎法规的程序,可将孩子交付至他人进行领养,若欲收养之人为异性,则其与被领养孩子的年纪需保持在四十岁或以上的差距方可执行;且欲行此项交付过程,必须遵循正规的手续流程。此外,若已成功将孩子交由他人领养,则在法律层面上,双方将不再具有任何教养及供养的相关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没有经济能力即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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