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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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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8 · 2511人看过
导读: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行政和司法干预。双方协商是首选,民间纠纷优先调解;个体间的争议可向乡镇或县级以上政府申请处理,涉及所有权或使用权侵权则由土地管理部门介入并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对政府决定不满者,可在30日内上诉至法院。行政处理前置,侵权行为可直接诉讼;未按规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
宅基地拆迁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宅基地拆迁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路径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关于协商解决的方法。

当涉及到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方面的争议时,先行由当事人双方通过自我协商进行妥善解决。

特别是在民间所发生的这种宅基地纠纷情况下,应该首先采纳协商调解的策略来解决问题。

(2)关于行政解决的途径。

若发生在个体之间或个体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处理。

同时,针对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方面的争议问题,由县级及其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责令违法行为方立刻停止侵害并给予经济赔偿

(3)最后说到的是司法干预的手段。

若当事人对于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策持有异议,有权在接收到相关通知后的第3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这也意味着,对于公民之间因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引发的纠纷,要经过相关行政机构的适度处理之后,如果仍对处理结果持有强烈不满,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未能依照以上程序,人民法院将不会接受相关案件的提交。

然而,对于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侵权行为,受害方完全可以跳过行政阶段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拆迁涉及法律有哪些

国务院于2019年颁布的《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实行以及转让,应遵循国家对土地管理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政策。而对于被赋予宅基地使用权的人们而言,他们依法享有对集体公有土地的占有权与使用权,且有权利在这片土地上兴建居住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然而,如果宅基地由于自然灾害等人为或非人为因素而消失了,那么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将宣告终止。

同时,对那些失去宅基地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新分配宅基地。当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或者消失时,应立即依据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路径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关于协商解决的方法。

当涉及到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方面的争议时,先行由当事人双方通过自我协商进行妥善解决。

特别是在民间所发生的这种宅基地纠纷情况下,应该首先采纳协商调解的策略来解决问题。

(2)关于行政解决的途径。

若发生在个体之间或个体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处理。

同时,针对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方面的争议问题,由县级及其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责令违法行为方立刻停止侵害并给予经济赔偿。

(3)最后说到的是司法干预的手段。

若当事人对于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策持有异议,有权在接收到相关通知后的第3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这也意味着,对于公民之间因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引发的纠纷,要经过相关行政机构的适度处理之后,如果仍对处理结果持有强烈不满,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未能依照以上程序,人民法院将不会接受相关案件的提交。

然而,对于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侵权行为,受害方完全可以跳过行政阶段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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