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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是否仍需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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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8 · 1978人看过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义务的履行至关重要。成立后,如非货币财产价值低于章程约定,出资股东需补足差额,其他股东负连带责任。未发出资证明书时,发起人需缴款,相关人员同样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详细记载公司信息、股东出资详情和证明书编号等,并盖章确认。已缴足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无需再次出资。
公司成立后是否仍需缴纳出资

一、公司成立后是否仍需缴纳出资

在如期完成实际出资义务之后,便无需再次支付任何出资。

然而,若未能成功履行此项义务,则需继续努力,尽快认缴出资到位。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一旦这类公司得以正式成立,倘若发现用于公司设立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远远未能达到公司章程预定的标准,那么责任应由支付此出资的股东承担,他们有责任增补不足之数;

同时,公司成立之时的其他股东必须分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其次,类似的情况也发生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只要尚未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所有发起人均须补缴款项;

其他参与创设公司的人员亦需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一经正式成立,便应向所有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此份证书应该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公司全称;

(2)公司创立的具体时间;

(3)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4)所有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他们为公司贡献的资金金额以及出资时间;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颁布日期。

最后,出资证明书上需要加盖公章以示正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成立后税都乱报的怎么举报

关于公司偷逃税款情况的投诉及举报手段如下:可以选择以书面形式通过信件,或者选择更为便利的口头、电话或自行选择其他任何认为适合自己的途径与要求前往的税务机关所属的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在此过程中,务必要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税务局对相关事务的管辖权限有明确清晰的理解,因为这涉及到应由哪一级税务机构来进行调查处理。而举报中心所负责的举报事项则包括了: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发票等各项税务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如期完成实际出资义务之后,便无需再次支付任何出资。

然而,若未能成功履行此项义务,则需继续努力,尽快认缴出资到位。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一旦这类公司得以正式成立,倘若发现用于公司设立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远远未能达到公司章程预定的标准,那么责任应由支付此出资的股东承担,他们有责任增补不足之数;

同时,公司成立之时的其他股东必须分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其次,类似的情况也发生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只要尚未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所有发起人均须补缴款项;

其他参与创设公司的人员亦需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一经正式成立,便应向所有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此份证书应该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公司全称;

(2)公司创立的具体时间;

(3)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4)所有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他们为公司贡献的资金金额以及出资时间;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颁布日期。

最后,出资证明书上需要加盖公章以示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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